。
这件事以扬州江淮为主,苏杭两地逊之,这里还是第一个鬼魂因此而死。
岳飞:“此风不可
。”上报此事,建议买卖双方都
罪,正如之前宋朝皇帝禁止使用
翠首饰一样,双方都有罪。地府现在的风气不错,不能
行起这
风浪。男鬼不能喜
,女鬼不能效仿,刚死
来的也需要
理。他看那些舞枪
还跑得快、卖
力气和摔跤的妇女就觉得不错。
阎君们收到第三封奏报:“至于吗?”
“可能是风俗改变,开始日渐猖狂。”
“还能怎么猖狂,把脚给砍了?接一个木
?”
旁边系着木
假肢的鬼差
觉有
受伤。
总要
见为实,就命江淮城隍挑两个脚最小的送来,那
死后自动恢复的不用,
说无凭。
俩女鬼哭着就来了,听这个要求还以为阎君也好这
,本以为鬼神满腔正气能为人主持公
,原来也是这样的。
轻移莲步
了大殿,哭着拜倒在地,
称参拜陛
。
又
羞带愧的
照要求拎起裙
,
诡异的小脚,看起来又尖又小,正常女人的一半而已。
嬴政面
沉,想了很多:这人还有劳动力吗?能相夫教
吗?国家危难时,还能耕
、守城吗?收税时对这样的人是收还是不收?
孔孟本来在无聊的沉思,忽然隐约听见有女人的哭声,就
来看看这又是什么苛政猛于虎。一看吓了一
,残疾啊!
阎君抱
了自己的猫猫,
他的猫爪:“送去医馆治疗。人间这什么狗
风气,理应
刑。幸好我死得早!”
不论是从仁
,还是从国家需要劳动力的角度
发,这都是大错特错。
叫狱尉们探讨一
该如何用刑惩治这件事。
孔
见了特意写文章大骂这件事不符合孝
,尴尬的事
发生了,虽然是
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毁伤,但裹脚这件事也是父母的命令,在‘
发肤’和‘孝’之间,到底裹不裹脚是互相冲突的。他
脆
这个逻辑陷阱,大骂发明裹脚这件事的人与禽兽无异,不仁,不
人,不义,不遵理。
和孟
荀
一起严肃批判这件事,直截了当的开除掉所有
小脚的文人的儒家门人籍贯并昭告整个地府,喜
把人/被人
残疾的人,就不要谈论仁
了。
好
已经是
德问题!这何止是
德败坏,真应该让韩非
把你们抓去耕战。
韩非
:谢邀,儒生大多
不了耕战这两件事,千分之九百九十五的儒生都在误国。
狱尉们和
属简单的探讨了一
。提供建议如
:把人脚砍了(传统刑法)。
给涉事人等
行裹成小脚。
把人的脚切
去一半,趁着没
好之前
木鞋、铁鞋里,就可以放他在地府中自由活动。
把这个人变成
或羊,不就是喜
小脚嘛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