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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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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·23案正是雨夜连环杀人案的第一起,而那时,她,也就是剧中的人顾然,还未正式加滨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。

顾然是今年夏天,7月中旬才从滨城市警察学院毕业的,参加了一段时间的警前培训,正式职刑侦支队的时间是9月1号。

因此,8·23案顾然并不是亲历者,只是看了案卷。

之后顾然亲历了9·10案,那是时隔18天后,凶手再次作案。

如今,她本人,纪然亲历的,是10·15案,却已经是时隔了35天。

从凶手的冷静期上看,时间几乎翻了一倍,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。

然而纪然看了8·23案和9·10案之前的案卷分析,里面并没有将雨夜列为凶手行凶的必要条件。

因为不同于其他在雨夜作案的连环杀手,他们往往是看见雨后,夜便会潜来作案,他们在路上随机寻找目标,可能是一类外表相似的群,比如丰满的女或瘦弱的男等,其杀人手法,或割,或勒颈,往往追求的是一击致命的快。

而本案中的连环杀手,他都是先寻找好目标,并且会将目标掳走,行侵犯。

然后他还会踩一个隐蔽的作案地,将被害人捆绑好带过去,行模式化的作案过程。

据前两起案件行分析,似乎是前期工作完,他便会行凶,至于选择雨夜,肯定是因为雨夜能掩盖很多痕迹,再者,夏末秋初雨较多,赶上了,不选白不选嘛!

可谁成想,凶手在第三次作案时竟会在万事俱备后,为了等一场雨,而将作案的时间生生推迟了近半个月,这对于凶手而言,无疑会增加他的作案风险。

由于今年的秋天雨骤减,10月以来,竟然只有15日晚上才了这一场大雨。

而10·15案的被害人王绮罗,经推测,却是在9月30日班后的某个时间被凶手掳走的。

当时的报案人是王绮罗的同事刘娟,她说王绮罗在9月30日班后便回了老家,国庆节放两天假,理说10月2日晚上王绮罗不回来,10月3日早上她也该回来了吧,然而直到中午都不见王绮罗的影,刘娟这才报了案。

警方上联系了王绮罗老家的派所,从而联系上了王绮罗的家属,得知,王绮罗国庆节并没有回过家,因此推测,王绮罗是在9月30日班后的某个时间便已经失踪了。

结合8·23案和9·10案,再算算时间,不难判断王绮罗很可能就是一个被害人。

不过因为不好的消息迟迟没有传来,大家便只会当王绮罗还活着,她只是失踪了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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